关于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作者:phPCms    发布于:2014-07-02 22:55:00   
华广教务[2014]第50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更好地完善学校的教学秩序,规范学生的学籍管理,现对下一学年度学生学期注册工作强调如下:

  1.必须是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到所属二级学院教务员处办理注册手续。

  2.各二级学院教务员根据学生缴交学费的单据办理注册手续。学生具体缴费情况,可登录http://10.1.1.49:8080/xsjf/进行查询。凡交齐学费或缴费超过学年学费50%(即交纳了该学期的学费)的盖注册章。

  3.缴交学费未达到学年学费50%的学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领导同意签字后,才能进行预注册,加盖预注册章,待交齐学费后改盖注册章。预注册的学生可进行正常的学习,学期末视其交费情况确定是否给予记载成绩。

  4.未交学费的学生不能注册,只能办理停学手续。

  请相关人员协助做好学生的工作,确保注册工作的顺利完成。

  教务处

  2014年7月2日

CopyRight © 2009-2021 电气工程学院 .All right reserved   粤ICP备16061513号
制作维护: 网信委 · 学生网站运维部 联系:020-36903302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学府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