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学生: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高质量开展,引导和激励青年学子坚持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实践,同时遴选培育优质作品参加广东省“挑战杯”竞赛。经研究,决定举办2027年“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学院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7年6月1日前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本科生均可参赛。
二、作品类别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类三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5个组别。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分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5个组别。具体可参考《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附件2)。
3.科技发明制作: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
生命科学、能源化工5个组别。其中,科技发明制作(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科技发明制作(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且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
三、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省赛终审决赛当年即2027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2.参赛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申报集体作品的,作者人数不能超过10名,且作者必须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所有参赛作品每人每届限报1件。
3.参赛作品须配备1-3名指导教师。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获往届“挑战杯”国赛奖项、省赛特等奖或一等奖的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5.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6.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已有实物、技术证明等佐证材料项目,需确保成果产权为项目所有。
四、评审要点
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作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及其前瞻意义,突出社会实践价值;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五、时间安排
(一)作品申报(即日起至2026年10月20日)
1.报名:有意向参加本次比赛的同学请联系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汇总参赛团队信息和拟参赛项目,于2026年10月9日前由团队负责人提交《附件4、竞赛作品汇总表》至邮箱panjy@gcu.edu.cn。
2.作品提交:于10月20日前提交参赛作品的《作品申报书》(详见附件1模版)及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论文佐证、专利佐证、实物图片、获奖情况、研究报告、项目简介、产品说明书等。仅需报送电子版。
(二)院赛审核(2026年10月22日)
学院组织相关评委及指导老师,对参赛作品进行书面评审。推荐参加校赛的作品排序。
(三)校赛初审(2026年11月初)
(四)校赛复赛、决赛(2026年12月-2027年3月)
(五)推报省赛,按照省赛的相关要求,推报优秀作品参加省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挑战杯”竞赛作为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学院将竞赛组织工作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对竞赛组织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指导。
(二)精心组织,夯实基础。学院将整合资源、创造条件,调动师生参与竞赛的积极性,培养专业化的指导教师队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结合大创项目、攀登计划项目、“百千万工程”项目等开展工作,努力提高参赛作品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院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激励更多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在校园中形成崇尚学术、勇于创新、志存高远、追求卓越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潘老师;工作邮箱:panjy@gcu.edu.cn;办公地点:B6-402电气学工办。
电气工程学院
2026年9月20日